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寿光工伤保险知识小课堂⑥|不同伤残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你清楚吗?
时间 : 2023-09-01 11:13:37   来源 : 大众网

大众网记者 孙雪 通讯员 张晓静 潍坊报道

(一)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,保留劳动关系,退出工作岗位。享受以下待遇:

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
(1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基数标准如下:

1级伤残 2级伤残 3级伤残 4级伤残

27个月 25个月 23个月 21个月

(2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,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为基数标准如下:

l级伤残 2级伤残 3级伤残 4级伤残

90% 85% 80% 75%

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,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%的,按300%计算,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%的,按60%计算。

(3)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,停发伤残津贴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
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,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,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
(二)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级、6级的,享受以下待遇:

(1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5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,6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。

(2)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,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。难以安排工作的,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,标准为:5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%,6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%,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用人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。

(3)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,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标准为:5级伤残为22个月,6级伤残为18个月。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标准为:5级伤残为36个月,6级伤残为30个月。

(三)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,享受以下待遇:

(1)一次性伤残补助金。以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(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)为基数标准如下:

7级伤残 8级伤残 9级伤残 10级伤残

13个月 11个月 9个月 7个月

(2)劳动、聘用合同期满终止,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、聘用合同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标准如下:

7级伤残 8级伤残 9级伤残 10级伤残

13个月 10个月 7个月 4个月

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,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标准如下:

7级伤残 8级伤残 9级伤残 10级伤残

20个月 16个月 12个月 8个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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